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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16:抢猎佳人【中】(2/4)

招摇过市,瞧瞧……希曼和希瑞的宝剑,风云雄霸天下里的血饮狂刀,死神里黑崎一护的斩魄刀……  “就是这个狗日的昨天打了我!”包子脸可算找到了仇人,用东洋刀指住了官静,一个劲地嚷嚷:“兄弟们,给我扁他!”

    “是你?”官静也认出了这货是谁,没等他继续说话,一个鼻涕拉糊的维族小男孩突然从边上猛地窜了出来,左手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插进了官静的口袋。

    直到这个小孩攥着诺基亚6250跑出几步路官静才勃然大怒地反应过来,追上前去就是一记窝心脚,直接踹了个满地葫芦滚,如果不是贼年纪有点小,官静肯定是一顿老拳之后把他捆成麻花扭送到派出所。

    不远处有两个头发虬曲、目光阴骘的维族汉子斜靠在墙角正关注这边,一看官静动了手,立马吐掉了嘴里叼着的香烟,指着官静骂骂咧咧地跑了过来,后面放鸭子似的跟着一大帮脑袋上包着头巾的维族妇女、小孩,个个义愤填膺、怒不可遏。

    包子脸一把拉住了跃跃欲试的同伴,互相挤眉弄眼,等待好戏开场。

    官静从地上捡起了跌花了屏幕的手机,轻轻擦拭着上面的划痕和灰尘,脸部肌肉一阵急剧抽搐。

    两个维族男子走到跟前正准备伸手揪住他的衣领,一道刀光银瓶乍现。

    包子脸手里的东洋刀从指畔无力的滑落,在地面上“叮铃当啷”砸出了一通脆响,他看的很清楚,把自己打成猪头的仇人刚刚一个敏捷的转身,从白马的鞍袋里刷地拔出一把两尺长的斩骨刀,翻手劈向了一个维族大汉。  暴力不是好事,但暴力可以最大程度彰显一个人的性格。

    在监狱那个大熔炉里,最受尊敬的不一定是砸手镣脚铐的杀人犯,很多人杀人只是一时激愤,并不代表他的心真有那么冷血狠毒。有的人不一样,有的人虽然没杀过人,但是谁都知道,在必要时刻,他会毫不犹豫地把刀子攮进热乎乎的胸膛。

    官静就是这种人。

    被黑色过去已经完全塑形的性格,很有可能因为一件极小的事件彻底毁掉他的后半生,很可惜官静自己还没意思到这一点――现在的社会,谁面对维族小偷不是忍气吞声习以为常?这事连警察都不怎么管,你又有什么好气愤的?

    刀光一闪而过,打头的维族汉子被当场砍翻在地,一绺断裂的头发伴着鲜血在路边的广告牌上打出了一个耐克的勾形标志,没有惨叫,只有一抹细雨敲蕉的泼水声。

    另外一个维族男子扭头就跑,虽然他随身也带着英吉沙匕首,但那只是用来给羔羊放血的利刃,搏斗恶狼还远远不够格。

    受伤的维族男子爆发出了强劲的生命力,一个翻身从地上爬起,捂着脑袋踉踉跄跄地往远处窜去,官静从后面撵上,又是一刀剁在肩胛上,这一刀砍的比较深,刀刃被死死卡在了骨头上,硬生生挣脱了官静的手。  这个维族大汉体魄果然异于常人,第二刀将他劈的向前跌跌撞撞滑出了老远,借着这股惯性,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居然晃动着嵌着菜刀的肩膀,大步流星地撒开了脚丫,一眨眼连影子都跑不见了,只留下一地星星点点蔓延开来的鲜血。

    包子脸和他那帮手持漫画武器的古惑朋友就像是一礼拜没解出大便的便秘病人,用老年痴呆才有的目光直勾勾地看住了官静。他们的胆子刚刚比疝气还大,现在却连个针尖都已经不如。

    官静没搭理这帮小蛋子,见地上那把还没开刃的东洋刀卖相不错,顺手捡起塞进了自己的鞍袋,赶紧纵马钻进路边的小巷闪人。他的运气还算不错,警察的影子一直等他回到栖灵寺也没见到半个。刘细君和五个年青和尚站在庙门口嘻嘻哈哈忙着调试巨型树根弓箭,看到官静骑着白马从柏油山路上现身,金发小子咻地一箭飙了过来,直笔笔射在白马身旁的松树上,箭羽嗡嗡颤抖不休,罗宾汉到不能再罗宾汉。

    “老静,你身上怎么有血腥味?”金发小子放下长弓,使劲嗅了嗅鼻子。

    “刚刚和维族小偷打了一架,多少沾了点血。”

    “在哪打的?”不管是细君还是九霄又或者是四个武僧全都跳了起来。

    “在市区。妈的,居然敢来偷我的手机,偷就偷吧,还摔花了屏幕。”官静想想又是一阵恨意涌上心头:“有个家伙被我砍了两刀,我估计他得住院,今晚我再去市里的几个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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