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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一章 凭本事借的,为什么还(1/3)

苏城,旧城区,一座显得有些破败的房子前边。

        林阳站在房子门口,看着边上已经生锈了的门牌号,眼睛眯了起来。

        这里正是李云溪跟林阳所说的那个知道观岭消息的人住的地方,经过两天的观察,林阳已经确认,这里边是有人住着的。

        而且林阳也借助程军在苏城的力量,查清楚了这里边住着的那个人的信息。

        这座房子的主人名为郑志强,是二十年前搬到苏城来的外地人,在来苏城之前,郑志强曾经是南方一个一线城市有名的商人,可以说是家缠万贯。

        而那个时候的郑志强意气风发,还娶了当时娱乐圈非常有名的一个女演员,可以说是风光无两。

        但是好景不长,两个人结婚没多久,那个女演员便在某天拍完戏,回家的路上,出车祸死了,而且因为车身着火,连尸体都没有留下。

        后来有人根据当时的情况推测,这个女演员可能并没有死在车上,而是被人给带走了,因为车上没有发现任何类似于骨灰的东西,基本上可以证明,当时的这那辆只是一辆空车,车祸是有人故意伪造出来的。

        当时这件事还成为了社会热点,警方出动了非常多的人去寻找女演员的下落,只是找了足足有半年之久,也没找到任何线索,有不少人宁愿相信那个女演员是在车上被烧没了,当时没发现骨灰只是因为当时的技术还不够成熟。

        当然也有人怀疑这个女演员是被人贩子给拐进某个深山老林里去了,因为二十年前的监控技术和探查技术并不先进,找到这个女演员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郑志强作为这个女演员的丈夫,自然是心急如焚,他对他的妻子有着非常深沉的爱,他一直坚信自己的老婆并没有死,而是被人给抓了,他便一直靠着自己的财力,让人到处搜寻女演员的下落。

        也正是因为不计成本的搜寻,原本风光的郑志强一下子面临了资金链断裂,公司的生意没办法继续维持下去,他只好卖了自己的公司和一切财产,来到苏城,买下了当时在这一带还算不错的房子,用剩下的钱继续寻找自己的老婆。

        可惜二十年过去,郑志强依旧没有找到关于自己老婆的任何线索,人也因为这件事变得脾气暴躁,性格孤僻,和当初意气风发的老板有着相当大的区别。

        这是林阳让程军派人搜集到的关于郑志强的信息,这些信息和当时李云溪告诉他的没什么出入,只是更详细了一些。

        那时候李云溪说过,观岭是富人们的天堂,里边有着各种各样满足这些富人的娱乐方式,想必有很多人都对那些出了名的女明星很感兴趣,里边的人抓几个女明星进去,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而郑志强这么多年的寻找,应该也不是一无所获,最起码李云溪关于观岭的那些事情,就是从郑志强这里听来的。

        只要这些不是郑志强自己胡编乱造的,那他就应该是去过观岭,或者接触过观岭里边的人。

        综合考虑下来,林阳更倾向于第二种,毕竟李云溪也说了,进到观岭里边的人没有一个活着出来的,郑志强现在还好好活着,就很能说明他并没有去过观岭里边。

        不论如何,林阳必须得先见到这个郑志强,跟他进行了有效沟通之后,才能知道他到底知不知道观岭在什么地方。

        他走到门口,在门上敲了敲,过了没一会儿,里边便传来了一个低沉而沙哑的声音。

        “谁?”

        “我找郑志强有些事情想要询问一下。”林阳开口。

        “赶紧滚,少用你们这种拙劣的演技来忽悠我,我是不会开门的,你们那是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我凭本事借来的,凭什么还。”里边那人的声音显得无所畏惧。

        林阳听到这话之后,顿时有些哭笑不得,没想到自己竟然被当成收高利贷的了。

        而且这人怎么听上去有种不要脸的感觉。

        “我想你误会了,我不是来跟你要高利贷的,我是从朋友那里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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