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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章 江南五法(上)(1/2)

“换人?为什么?”朱见深不明白楚宁怎么确定对方换人了。

        “侯爷,刚刚接到张武传来的消息,七大家族的话事人郑淮,吐血昏迷,福建林家、广东陈家在此之前就负气离开,现在七大家族已经群龙无首了。”楚铁此时走了进来。

        朱见深一脸崇拜地看着楚宁。

        “嗯,既然如此,那咱们就再给他们送份大礼。告诉陈怀加快速度,让柯潜宣布江南变法开始!”楚宁说完之后,楚铁转身离开了。

        当天,南直隶布政使衙门就贴出告示,和之前不同的是,这次的告示上面加盖了应天留守楚宁的官印!

        内容更是让刚刚平静下来的应天城再次沸腾,楚宁要在南直隶推行变法!

        这次告示出来的内容,就是变法的细节首当其冲的就是土地,这也是关乎大多数人生计的内容。

        第一条就是对所有土地重新登记,标准以洪武、永乐两朝的黄册和京营军丈量结果为准,将名为无主荒地,实则已经开垦的土地收归官府统一调配。

        不再征收丁税,一律按照黄册登记的土地数量缴纳田税,并且江南地区出官府备案同意之外,不得自行开垦荒地,否则不仅要没收土地,还要面临数额不小的罚金。

        农税采用阶梯收税,超过一户不过百亩,收十税一,超过百亩不足五百亩的九税一,五百亩到一千亩的八税一,一千亩到五千亩的七税一,超过五千亩的六税一。

        同时,对交易中的土地进行限制,凡是交易超过一季的土地,交易完成后由土地所有者,按照土地等级,缴纳原本七成的税赋,超过一年的,缴纳按照正常土地收税。

        超过三年交易仍未完成的,除了要缴纳原有的税赋之外,还要缴纳额外五成的罚金!以后每增加一年,罚金上涨一成,如果九十九年仍未完成交易,恭喜你,不用缴纳税赋或者罚金了,因为官府就将没收!

        也就是,理论上已经杜绝了土地无限期交易的可能性,而且,随着挂售时间的增加,从第一年开始,不管是否交易成功,最后的土地所有者,都将按照原本税赋缴纳。

        从第四年开始,不能完成交易的,除了缴纳赋税之外,还要承担额外的罚金!

        而且还对粮价进行限制,每年由各地县衙公布一个粮价,并派人宣讲全境,明朗化税收标准,农税收取每季十分之一,佃户支付不得超过五分之一。

        第二条就是商税,大明其实是个很奇葩的王朝,虽然史书上说大明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但是因为王朝建立者的局限性,对商业并不像之前的宋朝一样宽松。

        甚至还有打压的意思,所以纵观有明一朝,商税的变动都不大,一般都是明朝建立之初的十伍税一,而且大部分商户都不交税。

        此次变法,鼓励发展商业,不仅允许百姓经商,更是对经商的户籍路引实行最大程度的方便,按照不同规模的商品贸易,在府县登记,就可以进行跨区域贸易。

        比如你贩卖生丝一百石,只要在所在县衙开局文书路引,缴纳税赋后,就可已在全府境内自由通行,一千石的生丝则需要在府衙备案,超过三千石就要在布政使衙门备案。

        同时,针对不同商品,征税细分为生产类和服务类,经营类分初级原料、次级原料、深度原料、半成品、成品。服务类分饮食、民生、奢华。

        不同种类的商户,缴纳的税率也不一样,而且所有税赋均缴纳银钱,不再征收实物。最重要的是,贩运货物只需要进行一次登记交税,就可以了,这大大减轻了商户门的负担。

        第三条就有点要命了,那就是官绅一体纳粮!顾名思义,就是不管你是在职官员,还是致仕乡绅,只要你种地经商,都要缴纳税赋!

        这一条其实没有多少新颖的内容,完全就是第一条的延伸,那就是官绅阶层,不再享有朝廷的免税特权!他们将和寻常百姓一样,按照朝廷的法度缴纳税赋!

        这一下就是动了所有人的蛋糕!

        自从隋唐开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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